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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忽略的角落─臺灣偏鄉與部落

已更新:4月18日

文、圖/潘華庭


偏鄉等於貧窮嗎?


從小在臺灣臺北偏僻的山區長大。小村地處平溪十分寮礦坑區,充滿礦石的特殊氣味是我一生難忘的家鄉味,因為交通閉塞不便,對外聯結只有靠會冒煙的小火車。


早期的臺灣經常發生礦坑崩塌的意外,我雖沒親歷其境,透過母親生動地述說她的孩提記憶,那樣怵目驚心的場景,我也彷彿歷歷在目。母親回憶說:「小時候一聽到礦坑塌了,村裡所有的老人、女人、小孩全往礦坑口跑,因為幾乎村莊裡所有的男人都被埋在礦坑裡。對家屬而言,等待救難隊挖開礦坑的過程漫長難熬……」哽咽間,母親嚥了嚥口水:「不記得幾天過後,被挖出來的屍體,幾乎都是十指見骨,因為在那危急情況下,人求生的本能就是徒手挖坑想逃生。」


礦坑崩塌的結果不僅使全村許多家庭痛失家人,也因此陷入經濟窘困的地步。這是當時礦坑村莊的寫照。如今幾十年過去,礦坑儘管都消失了,但在各個偏鄉地區仍因種種不同原因存在許多貧窮問題。


高中時我參加童軍團,每逢假日總會前往孤兒院(現在已更名為育幼院)、農村、海邊、山裡,規劃各種營會,帶領當地小朋友參與活動並且陪伴他們。參加這些活動後才發現,原來臺灣有好多地方因交通不便、資源不足造成家庭貧窮。


學校畢業後進入社會,因為開始有了收入,除了親身投入外,還可以在金錢上有所奉獻。投入越多,越深刻感受到家庭貧窮的嚴重性,儘管越來越多的社福團體開始注意到這個現象,並且多方投入更多的金錢、物資、食物配送等等資助行動,然而需要幫助的人似乎越來越多。


當貧窮問題不減反增時,我開始思考:臺灣的社會結構到底出了甚麼問題?


有土斯有財?


回想起曾經在一個機構工作,主要關心對象是就讀小學或國中的孩童。他們因父親或母親過世失去經濟支柱,生活出現困難,卻無法申請任何政府補助或其他學雜費補助。臺灣法律規定中,若與家族共同持有房屋或土地者,就被認定為其名下擁有房屋土地,因而無法取得任何補助。同時,因為是共同持有,除非所有共同持有人全數同意,否則根本無法出售房屋、土地來維持生活。除此之外,他們之所以會陷入困境與貧窮,除了大多原本家庭收入就不充裕外,也可能發生以下原因:


  1. 父母親生病或發生意外,無法工作又需要負擔醫藥費,甚至身故時還欠了債。

  2. 父母親為逃避生活或經濟壓力而自殺。

  3. 父母親從事勞力或危險性工作,積勞成疾或早逝。

  4. 父母親學歷低,就業困難,收入低且不穩定。


其中不乏經濟寬裕者,原可支付房屋、汽車、旅遊等各種貸款,卻因忽然生病身故造成貧窮。


臺灣雖是個物產及自然資源豐富的寶島,然而因多樣性地理環境,形成交通屏障與城鄉差距。因又特殊地理位置,臺灣常受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侵襲,高山土地因人為濫墾濫伐引發的土石流有如雪上加霜,致使偏鄉山區居民生活陷於困境。



─文章摘自《神國雜誌》58期事工篇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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